《保定市市级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近日,保定市为最大限度的落实中央、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拓宽创业渠道,提高创业能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保定市市级......

《保定市市级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近日,保定市为最大限度的落实中央、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拓宽创业渠道,提高创业能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保定市市级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扶持创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程序、补贴标准,增强创业专项资金的规模和效力。

  亮点:一是资金来源稳定。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创业扶持资金。二是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三是申报程序规范。明确了实际创业扶持资金的申报对象、条件、标准、所需资料等。

  使用范围及申报程序:

  一、小微型企业的租金补贴。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100 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 元;100 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 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具体申请办法按《保定市关于落实小微型企业房租补贴的申领程序》办理。

  二、创业孵化基地的资金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的资金补贴包括入驻定点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的场地租赁费补贴和水电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分别为:创业实体正常经营满6个月,租赁费补贴标准:每平方米每天2元(不足2元的据实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水电费补贴标准:每个创业实体每年补贴之和最高不超过2400元(不足24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申请办法按《保定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方案》办理。

  三、创业培训补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内有创业愿望的职业院校学生和已创业的小微企业主(原则上在创办3年内)提供创业培训,培训机构可申请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元。对学员参加培训后,培训合格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向市创业办提出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创业培训补贴审核认定表》;

  2.《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免费培训协议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创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未就业证明),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4.培训小微企业主的,还应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四、创业实训补贴。有创业愿望及创业能力的创业人员到创业实训基地参加实训的,可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实训基地不超过3个月的创业实训补贴。

  申请创业实训补贴的创业实训基地向市创业办提出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 创业实训基地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2.《保定市创业实训基地补贴资金审核表》;

  3.《保定市创业实训人员情况统计表》;

  4.《保定市创业实训基地考核评估表》。

  创业实训基地提出申请后,申报材料经市创业办审核并抄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入创业实训基地账户。

  五、一次性创业补助。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初次领取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向市创业办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5000元。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的创业者向创业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保定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申请表》。

  凡已享受过同级财政相关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上述创业补贴,可按最优惠政策享受。

  审批权限: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创业扶持资金由市创业办审批,20万元以上创业扶持资金由市创业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管理与监督:款项遵循“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讲究效益、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对违规使用创业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支付给申请者。支付有困难的,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同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代为发放至申请者本人。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由用户发布,若内容存在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处理。
  • 发表于 2023-07-14 21:37:14
  • 阅读 ( 102 )
  • 举报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青栀
青栀

22 篇文章

作家榜 »

  1. 小红书运营 1472 文章
  2. APP运营 1435 文章
  3. 抖音运营 1432 文章
  4. 小程序运营 1405 文章
  5. 网站运营 1397 文章
  6. 电商运营 1360 文章
  7. 微信运营 1228 文章
  8. 视频号运营 1096 文章
站长微信
微信号: yunentropykeji
官网制作、商城开发、小程序开发
微信沟通